生效日期:
1. 适用范围及合约成立
本服务条款适用于壹家壹迷你仓(香港,下称「我们」)提供的上门迷你箱、上门迷你仓、中央仓库、商业储存及本地搬运服务。「你」指提出预约及接受服务的客户或获授权代表。
浏览网站、填写查询表格或发出 WhatsApp 查询,本身不代表已成立服务预约。实际服务范围、费用、日期、租期及适用条款,须由双方在服务开始前以可保存的书面方式确认。
个别报价或服务确认书如有特别安排,应清楚列明,并与本条款一并阅读。如有不一致,双方应在确认预约前厘清;任何安排均不得排除法律不可排除的权利或责任。
2. 各项服务的适用安排
- 上门迷你箱:提供3个月及6个月储存计划,按箱或件收费;免费派发储存箱、免费首程派送及收取,并提供每两个月一次免费来回上门运送。适用范围、排期及交收细节须先确认。
- 上门迷你仓:最短储存期3个月,设3个月及6个月计划,按所选仓型每月收费;免费派发上门迷你仓及免费首程派送及收取。迷你箱的每两个月免费来回运送安排,不自动适用于本服务。
- 中央仓库:最短租期1个月;物品集中存放于划分的专属区域,并非独立自存仓。存仓期间中途取物每次HK$300,须预约;此费用并非月租,亦不代表已包含上门运送。可自行送仓,或另行安排收费上门收送。
- 商业储存:按货品、数量、体积、租期、取货频率及收送需求报价;不自动包含逐件拣货、网店代发、库存盘点或系统对接。
- 本地搬运:按实际物品、地点、搬运环境及工作量报价。包装、拆装、特殊搬运、存仓及后续收送是否包括,须于报价中确认。
3. 报价、收费及付款
除另有注明外,网站价目以港币列示;储存价目为每月月费,不是整段计划的总费用。起价仅适用于列明的箱/仓款及租期,尺寸、重量及免费服务限制仍适用。
上门迷你箱及上门迷你仓按现有服务资料无须预缴及按金,亦无须退仓费;「无须预缴」不表示服务免费。实际付款日期、方法及应付金额须在确认预约时清楚列明,不推定适用于中央仓库、商业储存或搬运。
楼梯、长距离推车、上落货限制、特殊或大型物品、额外包装等可能影响报价。客户应事先说明;如现场情况与提供资料不同,额外工作及费用应先获双方确认,不作未经确认的自动加费。
4. 租期、续存、改期、取消及退款
起租日期、按月计费方式、到期安排、续存及所需通知时间,以服务开始前双方确认的书面方案为准。任何自动扣款、自动续约或新增收费,均须事先清楚告知并取得所需同意。
如需更改或取消预约、提前取回或终止储存,请尽早联络客服。任何改期费、取消费、提前终止费、剩余租金及退款计算方式,均须在接受预约前清楚告知并获同意,亦须符合法律。
退款及提前终止的应付费用,按双方事前确认的书面方案及适用法律处理。如由我们无法提供已确认的服务,双方应协商改期、替代安排及未履行部分的退款,并保留各自依法享有的权利。
5. 客户资料、物品权限及交收
你应提供准确的联络方式、地址、物品资料及搬运条件,并有权委托我们处理相关物品。代表公司或他人预约时,应具备适当授权。
请在约定时间安排你或获授权人士交收,确保大厦准许搬运、通道可通行,并预先处理升降机、泊车及上落货限制。交收时应核对件数、外观、物品编号及清单,保存交收纪录。
如因资料不完整、现场不安全或未获授权而无法完成服务,双方应先确认后续安排及有依据的相关费用,不因本条款自动产生未报明的罚款。
6. 包装、尺寸及重量
客户自行包装时,应使用适合的包装方式,避免过重、渗漏、尖角外露或把未干透物品密封。易碎、可拆装或有特殊保存要求的物品,请事先说明,以确认可否接收及所需处理。
箱/仓内可用空间及可存数量会受物品形状、包装及安全摆放影响。上门迷你箱「其他物品」类别的长、阔、高合计不多于180厘米,限重25公斤;不可把此限制推定为所有箱款或搬运物品的统一限制。
包装不足并不当然免除我们依法应承担的责任。发现不适合搬运或存放的情况时,应先通知你及确认处理方式。
7. 禁止或须事先申报的物品
- 不得交付违法物品、赃物、爆炸品、枪械弹药、易燃或有毒危险品、气樽及其他可能危害人员、场所或其他客户物品的物件。
- 不得存放活体动植物、易腐食物、会渗漏或释放强烈气味、已有虫害或其他不适合一般储存环境的物品。
- 现金、珠宝、重要证件及不可替代文件原件,建议自行保管。高价值、特殊设备、锂电池、艺术品、收藏品或有严格温湿度要求的物品,须事前申报并取得可保存的明确接收确认。
- 如有合理理由怀疑物品违法、不安全或不符合已确认的接收条件,我们可拒收并说明原因;如有即时安全或法定处理需要,会依法及按合理必要范围采取措施。
8. 存放、取回及出入仓库
上门储存由团队安排收送及管理,不代表客户可自行随时进出仓库。中央仓库的自行送仓、取物及出仓均须预约;可安排日期、取货方式及运送费用须预先确认。
取回时请提供物品或箱号、数量、所需日期及收货地址。整批、分批或商业定期收送安排,以所选服务及确认报价为准;网站没有承诺所有服务均可即日取回或免费无限次收送。
9. 服务标准、损毁及保障
我们应以合理谨慎及技能提供已确认的服务。你亦应如实说明物品特性、已存在的损伤及特殊保存需要;如发现损毁、遗失或交收差异,请尽早提供相片、清单、交收纪录及相关证明,以便调查。
保险是否提供、承保范围、申报价值、除外事项、索偿程序及任何责任上限,必须在服务开始前另行清楚确认。除另有书面确认外,不应视作物品已获全额承保;任何固定赔偿金额或索偿期限亦须有明确适用依据,并符合法律要求。
任何免责、责任限制或保障安排,均受适用法律及其合理性要求规限。本条款不排除或限制法律不容许排除或限制的责任,包括因疏忽造成死亡或人身伤害的责任,亦不影响客户不可被排除的法定权利。
10. 恶劣天气及不能预见的事件
如恶劣天气、交通中断、大厦限制或其他超出合理控制的情况影响安全或履行服务,我们会在合理可行情况下尽快通知你,协商改期及其他安排,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影响。
不能预见的事件不构成一律免责;已付款但未履行的服务、保管义务及各方法定权利,仍须按具体情况及法律处理。
11. 欠款、暂停及未领取物品
如有欠款或违反已确认的服务条件,我们会联络你并要求处理,任何暂停安排须有合法及合约依据,并考虑合理通知及物品安全。
本条款不授予我们因欠款达某个日数而自动出售、销毁或没收物品的权利。涉及留置、处置或其他追收行动,必须有有效法律依据,并遵守适用程序及通知要求。
12. 个人资料、网站内容及外部服务
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详见本网站私隐政策。请勿透过网站或通讯平台传送与服务无关的敏感资料;不得冒认他人、提交虚假资料或滥用网站。
网站文章提供一般储存及搬运资讯;个别服务及保险保障以双方确认的适用安排为准。网站商标、设计及内容的相关权利属我们或其权利人所有;客户原有资料及物品的权利不因此转移。
网站可能连往 WhatsApp、地图等第三方服务,使用相关服务亦受其适用条款约束;此安排不免除我们依法对本身服务应负的责任。
13. 条款更新、争议及联络
条款修订会列明版本及生效日期。既有已确认的预约,不会仅因我们更新网页而自动改用对你较不利的重大条款;如需更改,应另行清楚通知及取得所需同意。
服务及争议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为准据,并由香港具管辖权的法院处理,惟不影响任何依法不能排除的管辖或消费者权利。双方可先透过客服尝试解决争议;我们不以「最终决定权」取代法律或法院的裁决。
联络壹家壹迷你仓:电话3188 1889;WhatsApp 6928 9628;电邮 enquiry@opoexpert.com.hk;地址:九龙湾临乐街19号南丰商业中心916-917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