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效日期:
1. 適用範圍及合約成立
本服務條款適用於壹家壹迷你倉(香港,下稱「我們」)提供的上門迷你箱、上門迷你倉、中央倉庫、商業儲存及本地搬運服務。「你」指提出預約及接受服務的客戶或獲授權代表。
瀏覽網站、填寫查詢表格或發出 WhatsApp 查詢,本身不代表已成立服務預約。實際服務範圍、費用、日期、租期及適用條款,須由雙方在服務開始前以可保存的書面方式確認。
個別報價或服務確認書如有特別安排,應清楚列明,並與本條款一併閱讀。如有不一致,雙方應在確認預約前釐清;任何安排均不得排除法律不可排除的權利或責任。
2. 各項服務的適用安排
- 上門迷你箱:提供3個月及6個月儲存計劃,按箱或件收費;免費派發儲存箱、免費首程派送及收取,並提供每兩個月一次免費來回上門運送。適用範圍、排期及交收細節須先確認。
- 上門迷你倉:最短儲存期3個月,設3個月及6個月計劃,按所選倉型每月收費;免費派發上門迷你倉及免費首程派送及收取。迷你箱的每兩個月免費來回運送安排,不自動適用於本服務。
- 中央倉庫:最短租期1個月;物品集中存放於劃分的專屬區域,並非獨立自存倉。存倉期間中途取物每次HK$300,須預約;此費用並非月租,亦不代表已包含上門運送。可自行送倉,或另行安排收費上門收送。
- 商業儲存:按貨品、數量、體積、租期、取貨頻率及收送需要報價;不自動包含逐件執貨、網店代發、庫存盤點或系統對接。
- 本地搬運:按實際物品、地點、搬運環境及工作量報價。包裝、拆裝、特殊搬運、存倉及後續收送是否包括,須於報價中確認。
3. 報價、收費及付款
除另有註明外,網站價目以港幣列示;儲存價目為每月月費,不是整段計劃的總費用。起價僅適用於列明的箱/倉款及租期,尺寸、重量及免費服務限制仍適用。
上門迷你箱及上門迷你倉按現有服務資料無須預繳及按金,亦無須退倉費;「無須預繳」不表示服務免費。實際付款日期、方法及應付金額須在確認預約時清楚列明,不推定適用於中央倉庫、商業儲存或搬運。
樓梯、長距離推車、上落貨限制、特殊或大型物品、額外包裝等可能影響報價。客戶應事先說明;如現場情況與提供資料不同,額外工作及費用應先獲雙方確認,不作未經確認的自動加費。
4. 租期、續存、改期、取消及退款
起租日期、按月計費方式、到期安排、續存及所需通知時間,以服務開始前雙方確認的書面方案為準。任何自動扣款、自動續約或新增收費,均須事先清楚告知並取得所需同意。
如需更改或取消預約、提前取回或終止儲存,請盡早聯絡客服。任何改期費、取消費、提前終止費、剩餘租金及退款計算方式,均須在接受預約前清楚告知並獲同意,亦須符合法律。
退款及提前終止的應付費用,按雙方事前確認的書面方案及適用法律處理。如由我們無法提供已確認的服務,雙方應協商改期、替代安排及未履行部分的退款,並保留各自依法享有的權利。
5. 客戶資料、物品權限及交收
你應提供準確的聯絡方式、地址、物品資料及搬運條件,並有權委託我們處理相關物品。代表公司或他人預約時,應具備適當授權。
請在約定時間安排你或獲授權人士交收,確保大廈准許搬運、通道可通行,並預先處理升降機、泊車及上落貨限制。交收時應核對件數、外觀、物品編號及清單,保存交收紀錄。
如因資料不完整、現場不安全或未獲授權而無法完成服務,雙方應先確認後續安排及有依據的相關費用,不因本條款自動產生未報明的罰款。
6. 包裝、尺寸及重量
客戶自行包裝時,應使用適合的包裝方式,避免過重、滲漏、尖角外露或把未乾透物品密封。易碎、可拆裝或有特殊保存要求的物品,請事先說明,以確認可否接收及所需處理。
箱/倉內可用空間及可存數量會受物品形狀、包裝及安全擺放影響。上門迷你箱「其他物品」類別的長、闊、高合計不多於180厘米,限重25公斤;不可把此限制推定為所有箱款或搬運物品的統一限制。
包裝不足並不當然免除我們依法應承擔的責任。發現不適合搬運或存放的情況時,應先通知你及確認處理方式。
7. 禁止或須事先申報的物品
- 不得交付違法物品、贓物、爆炸品、槍械彈藥、易燃或有毒危險品、氣樽及其他可能危害人員、場所或其他客戶物品的物件。
- 不得存放活體動植物、易腐食物、會滲漏或釋放強烈氣味、已有蟲害或其他不適合一般儲存環境的物品。
- 現金、珠寶、重要證件及不可替代文件原件,建議自行保管。高價值、特殊設備、鋰電池、藝術品、收藏品或有嚴格溫濕度要求的物品,須事前申報並取得可保存的明確接收確認。
- 如有合理理由懷疑物品違法、不安全或不符合已確認的接收條件,我們可拒收並說明原因;如有即時安全或法定處理需要,會依法及按合理必要範圍採取措施。
8. 存放、取回及出入倉庫
上門儲存由團隊安排收送及管理,不代表客戶可自行隨時進出倉庫。中央倉庫的自行送倉、取物及出倉均須預約;可安排日期、取貨方式及運送費用須預先確認。
取回時請提供物品或箱號、數量、所需日期及收貨地址。整批、分批或商業定期收送安排,以所選服務及確認報價為準;網站沒有承諾所有服務均可即日取回或免費無限次收送。
9. 服務標準、損毀及保障
我們應以合理謹慎及技能提供已確認的服務。你亦應如實說明物品特性、已存在的損傷及特殊保存需要;如發現損毀、遺失或交收差異,請盡早提供相片、清單、交收紀錄及相關證明,以便調查。
保險是否提供、承保範圍、申報價值、除外事項、索償程序及任何責任上限,必須在服務開始前另行清楚確認。除另有書面確認外,不應視作物品已獲全額承保;任何固定賠償金額或索償期限亦須有明確適用依據,並符合法律要求。
任何免責、責任限制或保障安排,均受適用法律及其合理性要求規限。本條款不排除或限制法律不容許排除或限制的責任,包括因疏忽造成死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,亦不影響客戶不可被排除的法定權利。
10. 惡劣天氣及不能預見的事件
如惡劣天氣、交通中斷、大廈限制或其他超出合理控制的情況影響安全或履行服務,我們會在合理可行情況下盡快通知你,協商改期及其他安排,並採取合理措施減少影響。
不能預見的事件不構成一律免責;已付款但未履行的服務、保管義務及各方法定權利,仍須按具體情況及法律處理。
11. 欠款、暫停及未領取物品
如有欠款或違反已確認的服務條件,我們會聯絡你並要求處理,任何暫停安排須有合法及合約依據,並考慮合理通知及物品安全。
本條款不授予我們因欠款達某個日數而自動出售、銷毀或沒收物品的權利。涉及留置、處置或其他追收行動,必須有有效法律依據,並遵守適用程序及通知要求。
12. 個人資料、網站內容及外部服務
個人資料的收集及使用詳見本網站私隱政策。請勿透過網站或通訊平台傳送與服務無關的敏感資料;不得冒認他人、提交虛假資料或濫用網站。
網站文章提供一般儲存及搬運資訊;個別服務及保險保障以雙方確認的適用安排為準。網站商標、設計及內容的相關權利屬我們或其權利人所有;客戶原有資料及物品的權利不因此轉移。
網站可能連往 WhatsApp、地圖等第三方服務,使用相關服務亦受其適用條款約束;此安排不免除我們依法對本身服務應負的責任。
13. 條款更新、爭議及聯絡
條款修訂會列明版本及生效日期。既有已確認的預約,不會僅因我們更新網頁而自動改用對你較不利的重大條款;如需更改,應另行清楚通知及取得所需同意。
服務及爭議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為準據,並由香港具管轄權的法院處理,惟不影響任何依法不能排除的管轄或消費者權利。雙方可先透過客服嘗試解決爭議;我們不以「最終決定權」取代法律或法院的裁決。
聯絡壹家壹迷你倉:電話3188 1889;WhatsApp 6928 9628;電郵 enquiry@opoexpert.com.hk;地址:九龍灣臨樂街19號南豐商業中心916-917室。
